摘要:近日,普宁警方依法刑拘2名私砍门前绿化树的男子。据介绍,4月19日17时许,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接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案件:池尾街道广达北路东侧一洗车店店主未经审批,擅自毁损公路附属设施绿化带,砍伐位于店铺门口的2株秋枫树并浇筑...
近日,普宁警方依法刑拘2名私砍门前绿化树的男子。
据介绍,4月19日17时许,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接普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移送案件:池尾街道广达北路东侧一洗车店店主未经审批,擅自毁损公路附属设施绿化带,砍伐位于店铺门口的2株秋枫树并浇筑水泥。
接到案件后,池尾派出所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吴某福(男,38岁,占陇镇人)和许某浩(男,38岁,流沙北街道人)在池尾街道广达北路中段东侧合作开办一家洗车店,因该店门前约正中处有2株由市区园林管理处种植的秋枫树,影响洗护车辆的出入通行。4月16日20时许,吴某福和许某浩在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准许下,私自通过朋友叫来4名工人将店门前的2株秋枫树砍掉并浇筑水泥。经初步鉴定,这2株秋枫树现价值5000元以上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吴某福、许某浩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【记者】唐楚生 张冰纯
【通讯员】余承桓 李俊龙
【作者】 唐楚生
【来源】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+客户端